卿爱国主任律师谈刑事案件为什么要请律师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0-07-15

大家好,我从事律师工作22年了,因为大学期间对刑法、刑事诉讼法这两门课比较感兴趣,在大学时非常用功,2001年从事律师工作时对自己从事的工作并没有太多想法和规划,但从事律师工作跟随的第一位老师碰巧也是在刑事辩护方面比较专长的,所以从做律师后到现在,我本人也以刑事辩护为主,每年办理大量的刑事案件,对刑事案件深有感触,另一方面,从我接触的很多人认为刑事案件请律师作用不大或听信相关人员说请律师没用,所以现在刑事案件委托律师辩护的不到40%,那么我根据自己十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谈谈刑事案件到底要不要请律师,请律师有何作用?我个人的经验和看法仅供大家参考:

刑事案件为什么要请律师?

律师介入刑事案件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刑事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公诉审判阶段。

刑事侦查阶段律师会见,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这三类案件需要向刑事侦查部门提出申请,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目前,除了以上三类案件外,委托律师可以随时见到犯罪嫌疑人。

审查起诉阶段和公诉审判阶段律师可在工作时间内随时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无需向司法机关提前申请。

刑事案件中刑事律师的工作及作用

由于大多数没有聘请过律师的人并不十分了解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工作和作用,同时由于我国目前相关法律的缺陷,以及普法工作的滞后,更重要的是由于有些公职部门中的腐败分子对律师的抵触和错误的诱导,造成很多人对律师的工作和作用产生了怀疑。本人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经常听到我的当事人的家属说:某部门某某人说聘请律师有什么用?有罪无罪还不是我们说了算!这样的说法极大的损害了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工作和利益,更重要的是由于家属相信了这样的说法,并把希望完全寄托在这些人的身上,结果导致错失良机,对犯罪嫌疑人的保护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同时还有可能使自己上当受骗,大把的血汗钱也白白的装进了这些人的腰包。在刑事案件中难道律师就真的没有任何作用吗?其实在刑事案件中律师的工作很多,作用也是不容置疑的。国内外的很多案例都能够充分的说明。现在本人就将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工作和作用做一个简单的介绍。让您能够有一个最基本的了解。 律师参与刑事案件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侦察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律师在这三个阶段中的工作内容、重点、方式方法、以及所起的作用不尽相同。下面就分别简单谈谈。

一、在侦查期间请律师的作用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其他人的聘请,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关押在看守所没有人身自由,除了办案人员和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其他任何人见不到,与家属通信也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凡是涉及刑事案件内容的信件均不得寄出和寄入。犯罪嫌疑人一般对刑法也不是太了解,处在被审讯的地位,那些话该讲,那些话不该讲,自己并不清楚法律的相关规定和自己拥有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受到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的,有权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家属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1、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

(2)有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及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

(3)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及时回答的义务及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4)犯罪嫌疑人有要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改正、附加说明的权利以及在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的义务;

(5)犯罪嫌疑人享有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向他告知的权利及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6) 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辩护权;

(7) 犯罪嫌疑人享有的申诉权和控告权;

(8)刑法关于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的有关规定;

(9) 刑法关于自首、立功及其他有关规定;

(10) 有关刑事案件侦查管辖的法律规定;

4、 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律师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会见犯罪嫌疑人后,如果认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1)犯罪嫌疑人所涉案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

(2) 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

(3) 犯罪嫌疑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的婴儿;

(4)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拘留逮捕措施已超过法定期限;

5、 代理申诉和控告

律师根据向侦查机关了解的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案件情况,认为确有根据的,可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代理其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予以纠正。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

1、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

2、辩护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有权与犯罪嫌疑人通信。

3、 律师有权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4、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有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9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本案的辩护、代理意见。

5、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人身受到侵害或人格受到侮辱的,辩护律师有权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控告。

6、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不服要求申诉的,辩护律师可以在被不起诉人收到决定书后,向人民检察院代为申诉。

7、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不服的,代理律师可以在被害人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代为申诉。申诉被驳回后,可以代理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将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律师可以接受被告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1、律师接受委托后,审查该案是否属于受案法院管辖。发现法院管辖不当,有权以书面方式向法院提出,请求退案或移送。

2、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律师查阅案件材料时,如发现缺少检察机关依法必须移送的材料时,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检察机关补充移送。

3、律师有权会见被告人,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和辩解,核实案情和证据材料;了解被告人是否被超期羁押及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伤害。向被告人介绍法庭审理程序,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

4、在审判阶段,律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5、律师依法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6、一审判决后,律师有权获得判决书。在上诉期间,律师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为家属和被告人分析一审判决是否过重、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事实是否清楚和提供是否上诉的合理建议。

四、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

1、接受委托后,应被告人要求,辩护律师可协助或代其书写上诉状。

2、二审辩护律师可阅卷、会见被告人、调查取证(同一审)。

3、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辩护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卿爱国律师谈自己办理的典型案例:

案例1:广州市宋某2012年1月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当天被刑事拘留,宋某当天交代他老婆一个月没出来就请律师来见他,为他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可是他老婆听信派出所某熟人的话,找人托关系把他放出来,由于5.6个月都没有出来,他老婆又找其他人办理,前后共找了三起人办理宋某的事,共花掉20万吃喝,最后法院开庭当天宋某的老婆都不知道,开完庭几天帮他办事的人才打电话给他,最后宋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他老婆一心想托关系把宋某放出来,却落得个人、财两空,一审判决后,宋某老婆找到我,我看了材料后,说了是你害了你老公,这个案件宋某有自首、有立功、如果赔偿受害人,得到受害人的谅解,肯定可以判缓刑。但因为宋某没有律师的帮助当庭不认罪,不能认定自首情节,故法院一审判四年。二审委托我提起上诉,最终改判缓刑,在过年前几天出看守所。从判四年到缓刑春节前出来,对于宋某一个生意人来说,四年至少可以争200万。

律师点评:本案宋某老婆听信一些执法部门某些人的话,不请律师,导致宋某不知何从辩护,害了自己害了宋某,可以说没有律师的帮助导致辩护方向错误。

案例2:天河区蔡某贩卖毒品2.8公斤,一审判15年,其父亲非常满意,没想过上诉,卿律师当时极力劝说其上诉,其父亲同意上诉,最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蔡某有期徒刑8年。如果不上诉则没有改判的机会,如果没有专业律师的建议他父亲不会上诉,因此,律师的意见很重要,专业律师的意见更重要。

3.番禺区周某洪2007年犯绑架罪一审被番禺区法院判有期徒刑15年,其父亲咨询卿爱国律师时,卿律师建议其上诉,但其父亲半信半疑的说,他去咨询过10位资深刑事律师或主任律师,都劝他别上诉了,改判的几率几乎为零,卿律师分析案情后,提出该案改判的几率大,要么不该,如改判则有可能该到5年以下,但也不敢说百分之百改判,最终他父亲委托卿律师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周某洪有期徒刑4年,减刑10年,接到律师转交的判决书其父亲高兴不起来,担心是假的,可以说该案没有非常有经验的刑事专业律师指导,周某洪的父亲不会上诉,周某到现在还在服刑,律师、专业律师太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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