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点评——蹇某某诈骗罪团队案例 | 蹇某某涉嫌诈骗罪被不起诉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穗荔检刑不诉〔2021〕X号被不起诉人蹇某某,男,汉族,文化程度初中,住广州市白云区XXX。2008年10月29日犯盗窃罪被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0年6月1日经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予以假释,考验期至2011年6月13日。2020年9月15日因涉嫌诈骗被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刑事拘留,2020年10月21日经本院批准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佛顺检刑不诉〔2021〕13XX号被不起诉人罗XX,男,汉族,大专文化程度,职业广州XX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经顺德公安局决定,于2019年12月4日被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6日被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取保候审,本院于2021年11月23日对其继续取保候审。辩护人卿爱国,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本案由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罗XX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11月19日向本院移送起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藤检刑不诉[2019]xx号被不起诉人庄某伟,男,1 9 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 4 5 2xxxx,汉族,广东省xx市人,xx文化,快递员,住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xxx房。因涉嫌制造毒品罪,于2 0 1 9年3月1 9日被梧州市公安局龙圩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 4日经龙圩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梧州市公安局龙圩分局执行逮捕。本案由梧州市公安局龙圩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莫某云、吴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穗增检诉刑不诉[2019]7号被不起诉人张某良,男,1 9xx年xx月xx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125xxxxxx,汉族,文化程度xx,户籍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增城xxxxx。因本案于2018年5月17日被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2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广州市增城区看守所。本案由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张某良涉嫌污染环境罪,于201 8年8月21日向
于请求对犯罪嫌疑人陈某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意见书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接受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隆及其家属的委托,指派卿爱国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得知陈某隆案件已经移交贵院审查起诉,依据本案事实和法律规定,辩护人认为指控犯罪嫌疑人陈某隆涉嫌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恳请贵院对陈某隆涉嫌诈骗罪案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具体理由如下:一、犯罪嫌疑人陈某隆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1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穗增检诉刑不诉[2018]xx号被不起诉人姚某横,女,19xx年xx月27日出生,身份证号44xxxxxxxxxxxxxxx,汉族,初中文件,户籍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刑拘留,同年9月1日经本院批准逮捕。本案由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姚某横涉嫌诈骗罪,于2017年11月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期间,本院于2017年12月15日、2018年3月2日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依法延长审查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穗云检公诉诉(2015)2430号被告人王某微,女,1985年出生,汉族,文化程度初中,户籍地为浙江省。因本案于2015年5月19日被拘留,6 月25日经本院批准逮捕,6月26日被逮捕。本案由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某微涉嫌盗窃罪,于2015年8月2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犯罪嫌疑人叶某,男,1990年4月15日出生,广东省云浮市人。因涉嫌盗窃罪,于2013年7月9日被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刑事拘留,经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同年8月15日执行逮捕。辩护人卿爱国,系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案情简介:2013年5月5日,犯罪嫌疑人黎某驾驶一辆灰黄色凌志小轿车搭乘叶某以找人为由窜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某村球场,伺机盗窃汽车未果。至5月6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叶某驾驶灰黄色凌志小轿车,伙同犯罪嫌
广东省汕尾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汕检二部刑不诉[2020]xx号被不起诉人邓某刚, 男, 19xx年x月xx日出生, 湖南省邵东县人,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湖南省邵东县xx,住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xx。因本案于 2019年5月11日被陆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3日经陆丰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被陆丰市公安局逮捕。本案由陆丰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邓某刚涉嫌贩卖毒品罪,于 2019年8月13日移送陆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月16日报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穗埔检刑不诉【2017】29号被不起诉人林某萍,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44xxxxxxxxxxxxX,汉族,高中文化程度,出生地广东省xx县,户籍地广东省xx县xx镇xx广场xx巷。2016年11月10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区刑事拘留,2016年12月12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被逮捕。本案由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林某萍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17年